中国文化信息协会艺体教育专业委员会
文化艺术培训测评表演专业测评
大纲及范围
阶段 | 测评标准 |
一学段 | 具有可以独自、大胆、自信的在舞台上表演能力。能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,并初步了解和区分角色。 |
二学段 | 表演者能够放大自己的表情和动作,用夸张的表现形式表演儿歌和故事。可以进行简单的形象塑造和声音塑造。 |
三学段 | 表演者通过儿歌和故事中的角色来对角色的心理进行揣摩,可以根据内容和不同的角色进行深度刻画。用不同的情感去表达,掌握不同角色之间的转换。 |
四学段 | 用心去感受角色,可以熟练地进行角色刻画和声音塑造,对舞台空间感有一定了解,与观众有交流感。 |
五学段 | 具备一定的思维,可以在现有角色中二度创作,并赋予他们灵魂,加入自己的特点。 |
六学段 | 具备角色创作能力。在故事创编中有自己的想法,可以自行创编故事。 |
七学段 | 表演者在一起通过团队合作和团队创作来进行集体表演,可以掌握舞台上各个角色之间的配合演出。 |
八学段 | 具备进行动物模仿和人物模仿能力,并通过语言和肢体进行细致的形象刻画。 |
九学段 | 把形象刻画和角色创编进行结合,自己可以进行无实物或者命题小品的表演。 |
十学段 | 掌握舞台的空间及其调度,在角色中灵活转变,具备专业性的无实物表演和小品进行深度刻画能力。 |